市各出租车企业:
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,2008年6月20日零时起,我市93号汽油价格从5.36元/升上涨至6.25元/升,而车用液化石油气(以下简称“LPG”)价格目前维持在3.64元/升不变。随着近年来油价不断上涨,油气价差逐步拉大,当前我市出租车使用LPG的经济性已比较明显。为做好我市出租车推广使用LPG工作,同时为下一步财政补贴工作提前做好准备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出租车企业要按照我市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总体要求,以本次油价上涨为契机,大力推进出租车使用LPG工作,从而降低企业和司机的经营成本,保障正常经营和服务。同时要加大对用气车辆的技术保障工作力度,及时解决用气司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稳定司机队伍思想情绪,维护行业稳定。
二、从即日起,各企业要要求司机在每一次加油或者加气时,保留相关票据,并统一交回企业保存。各企业要做好所属出租车每车每日、每月燃料消耗情况(包括燃油及燃气的消耗情况)的建档和统计工作,以利于做好相关财政补贴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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